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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习宣传贯彻《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:2020-01-07     来源:    点击:

《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19年9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安〔2019〕35号文件要求,为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安全发展理念,省委、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,引导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出台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核心要义,全面加强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,促进平安校园建设。

二、目标要求

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从“以人为本”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,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重要性,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使命感、紧迫感、责任心。把对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。以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,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,推进依法治校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1.广泛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部门、各院(系)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栏、电子显示屏、校园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QQ群、微信群等宣传媒介作用,广泛深入做好《条例》的宣传工作,营造全校学习、宣传和落实《条例》的良好氛围,形成多方共同关心、支持和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格局。

2.深入学习,提高法治意识。各部门、各院(系)通过集中学习、专题培训、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,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对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意义和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学习,积极推进《条例》进课堂、进宿舍、进家庭,使广大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准确理解、全面把握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法治意识。

3.完善制度,加强风险管控。结合《条例》和《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》的学习宣传贯彻,校园安全管理部门要按照“双控”机制建设要求,对标建设、对标整改,建立健全校园安全“网格化”管理制度,完善风险管控管理台账和责任清单,明确各级风险管控的责任人和管理人,于2020年6月底初步完成“双控”机制建设,确保校园安全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
4.结合实际,全面贯彻落实。在学习《条例》的基础上,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。校园安全管理部门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分解细化安全管理职责,落实到人、落实到日常工作、纳入法制轨道;深化与政法、公安、检察、司法等部门的合作,优化外部环境;加强校内部门间统筹协调,畅通信息渠道,明确责任范围,优化内部环境,形成校内校外相互支持、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。

5.总结提高,培育先进典型。相关部门围绕《条例》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研究,推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工作能力、业务水平及安全文化育人效能的提升。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,深入挖掘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掀起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的高潮。上半年,我校将遴选校园安全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及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选。

6.扎实推动,及时上报进展。各部门、各院(系)根据本方案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以下材料至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处。其中,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A119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jybwc@163.com。联系人:胡一龙,联系电话:4187705。

(1)2020年1月7日前,报送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相关信息(所在部门、姓名、联系电话、QQ号码)电子版。

(2)2020年3月31日前,报送开展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材料,包括相关通知、工作方案、工作总结、典型事迹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,集中学习照片、宣传资料照片、宣传栏照片、网页宣传截图、公众号推送页面截图、QQ群推送页面截图等材料电子版。